您当前的位置:贵阳城市网首页 >> 分类信息首页 >> 便民生活 >> 办事指南 >> 已通气用户服务指南

已通气用户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于:中国贵阳 发布时间:2009/3/24
一、项目名称

1、抄表、缴费、查询、咨询、抢修、抢险等

2、开通点火

3、补开通点火

4、零星用户煤气安装

5、拆、迁、移改

6、换表

7、煤气过户办证

二、办事指南

1、抄表、缴费、查询、咨询、抢修、抢险等

(1)办理程序:

①已开通点火的客户,应于规定抄表日在家配合片区销售服务员进户抄表。

②抄表后,客户应在抄表3日后15日内到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自行缴费。

③客户如需进行煤气气费查询或有关煤气业务咨询,抢修、抢险报警请拨打客服电话96977,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2)抢修、抢险处理期限及服务承诺:抢险人员接到报警(泄漏、燃烧、爆炸、中毒)后,按市区30分钟、郊区40分钟的服务时限到达现场处置。

2、开通点火办理程序:

(1)具备煤气开通点火条件的客户单位到市场发展部联系,由市场发展部开具《民用煤气点火通知单》。

(2)客户单位凭《民用煤气点火通知单》、《煤气用户供气登记表》明细,到营业所办公室联系,预约开通点火时间。

(3)营业所安排工作人员按预约时间为客户进行逐户开通点火。

3、补开通点火

(1)办理程序:

①首次开通点火时由于客户原因未能点火的,客户持煤气使用证到所辖区域煤气服务站办理补点火登记手续。

②次日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后,到户为客户开通煤气后交付客户使用。

(2)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客户办理补点火登记手续后第二日(节假日顺延)到场开通点火。

(3)收费标准及依据:按照贵阳市物价局筑价收字(2000)14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补点火费30元/户。

4、零星用户煤气安装

(1)办理程序:

①零星居民安装煤气到所辖区域煤气服务站或拨打客服电话96977进行申请登记。

②营业所派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符合安装条件的,所辖区域煤气服务站为申请者办理开户手续,并签订《居民用户申请安装煤气补充协议》,交纳有关费用。

③营业所安排工作人员完成安装工作 , 并通气交付使用。

(2)收费标准及依据:

①按贵阳市人民政府筑发(1993)17号文件规定收取煤气初装费。

②按照贵阳市物价局筑价收字(2000)14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零星户安装费300元/户。

(3)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①接到用户用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设计工作。

②零星居民申请用气者,办理有关手续、交纳有关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工作 , 并通气交付使用。

5、拆、迁、移、改

(1)办理程序:

①客户持煤气使用证,产权人、产权单位申请或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区域煤气服务站办理拆除、移装、复装、改装手续。跨片区迁装的客户在原服务站办理拆除手续后,在新地址所辖区服务站办理入户建档手续。

②凡涉及单元立管或整幢房屋煤气管道的拆除、移装,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书面拆除、移装申请,申请必须加盖公章(产权单位公章或同意拆除的书面文件)。

(2)收费标准及依据:拆、迁、移、改工程的收费,按照贵阳市物价局筑价收字(2000)14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3)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受理接待人员在接到用户申请迁移、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申请后,安排专业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对受理的 ,自用户交清相关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工作(从办理次日开始计算,节假日顺延)。

6、换表

(1)办理程序:

①集体换表:

A、换表班提前对计划集体换表单位张贴换表通知。

B、客户按通知换表时间在家等候换表,需提供缴费发票或煤气使用证以便换表时核对。

C、换表人员在通知时间内,逐户敲门(或按门铃),为客户更换煤气表。

②零星补漏换:集体换表后,未换表的客户致电客服电话96977或由片区销售服务员登记,换表人员与客户联系后,按约定时间更换煤气表。

③故障表(死表、漏气、严重锈蚀)的更换:客户致电客服电话96977或由片区销售服务员登记后,换表人员与客户联系,按约定时间更换煤气表。

(2)处理时限与服务承诺:集体换表按通知时间上门服务,零星补漏换煤气表按与客户约定时间上门服务,故障表自换表人员接单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收费标准:按照贵阳市物价局筑价收字(2000)80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收取2元或一次性收取150元。

7、煤气过户办证

办理程序:

(1)客户持煤气使用证,产权人、产权单位申请或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区域煤气服务站办理煤气过户手续。

(2)办理煤气过户必须在甲乙双方房屋产权已过户完毕的前提下方可受理。

(3)在办理过户之前双方应将申请过户户头的煤气费缴清。如有欠费,我公司将不予办理。

(4)甲乙双方必须到场签定煤气过户协议(甲方为产权出卖方,乙方为产权买受方)。

(5)如甲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签字或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可委托乙方办理。

(6)如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的,我公司将不予以办理。

(7)如房屋属单位分配用房,用户须提供单位证明。证明上要详实地说明原房屋居住人姓名、现房屋居住人姓名,以及房屋具体地址、门牌号等。

(8)如甲方因死亡原因,需将煤气产权继承给乙方。用户必须提供甲方死亡证明、甲乙双方的关系证明以及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明。

三、投诉方式

1、投诉方式(在线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等)的联系方式:电话(0851)5828183;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166-1号贵州燃气集团办公大楼809室。

2、办理程序和投诉处理时限:办理程序:调查、核实、处理、反馈;投诉处理时限: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3、其它:无。

二、 办理机构

1、办理机构名称: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办理地址: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所

联系方式:客户服务热线:96977、5820888、营业所接待电话:5833951

云岩站:6514478、南明站:5817947、白云区(金阳):4600929

小河站:3840874、乌当站:6460594

3、其它:无

三、查询方式

1、事务办理情况的查询途径:联系电话:客户服务热线:96977、5820888

2、在线查询:无

3、其他:无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京ICP证B2-20190844号  京ICP备09021873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