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燃气供应站(点)许可
信息来源于:中国贵阳 发布时间:2009/3/24
行政审批内容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2001年1月5日贵州省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案》修正)第17条.
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时限
20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获得《燃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在贵阳市依法设立燃气供应站(点)。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正〉》(2001年1月5日贵州省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部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案》修正)第17条.
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市建设局
行政许可时限
20
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获得《燃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在贵阳市依法设立燃气供应站(点)。